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我看到一个秃头,不过只看到它的顶部,就是头顶骨;我听说,那些一年内就要死去的人就会看到这种异象,于是他们便做好准备。木星人并不害怕死亡,只怕离开妻子,孩子或父母;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死后仍继续活着。他们知道自己不会丧命,因为他们就要上天堂了。所以,他们不将其称为死去,而是称为变成天堂。在木星,那些生活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并如父母所应该的那样照顾自己的孩子之人不会死于疾病,而是平平安安,好像睡着了;就这样从这个世界转到天堂。
按我们地球上的年龄来算的话,木星人死亡时的年龄是三十岁。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去,是出于主的旨意,以免人口增长过多,超出这个星球所能承受的。他们到了这个年龄后,就不肯像那些还没有到这个年龄的人那样被灵人和天使引导;因此,灵人和天使很少靠近那些年纪大的人。他们发育成熟的速度远比我们地球人快得多,并且在刚成年,即青春萌动时就结婚。然后,他们的快乐就是爱自己的妻子或丈夫,照顾自己的孩子。诚然,他们也将其它快乐称为快乐,但相对来说都是外在的快乐。
2832.“两角”表示以其信之真理方面的一切能力,这从“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多次提到“角”;它们在那里都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能力。此处的意思是,就真理而言,“公绵羊”所表示的属灵人被属世的记忆知识尽可能地缠住了;结果,他们丧失了感知真理的能力。因为就作为信之真理的事物而言,人越请教、依赖属世的记忆知识,将其粘附于内心和灵魂,就越丧失真理之光,与这光一道丧失的,还有真理的生命。凡肯注意并反思的人都能从自己的经验,从那些声称他们什么都不会信,除非他们要么通过感官,要么通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明白事情就是如此的人身上看出这一点。你若探究他们的本质,就会发现他们根本什么都不信,而且在他们看来,似乎没有什么比将一切都归于大自然更有智慧的了。还有许多人声称自己相信,尽管他们并不明白。但私下里,他们和其他人一样基于感官印象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来推理信之真理是不是真的。这些人要么拥有从爱自己和爱世界中被灌输给他们的一种说服性信仰,要么根本没有任何信仰。他们的本质从他们的生活明显看出来。这两类人的确在主的属灵教会中,却不属于教会。那些属于教会的人都过着良善的生活,并相信真理。但属灵人不相信其它真理,只相信从小被铭刻在他们身上,后来他们从教义或某个其它源头为自己所确认的真理。这就是属灵人的状态,这种状态在此以“公绵羊两角缠在灌木丛中”来描述(参看2831节)。
“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是他们力量的荣耀,因你的喜悦,你必高举我们的角。因为我们的盾牌属耶和华,我们的王属以色列的圣者。只是我的真理和我的怜悯要与他同在,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我要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诗篇89:17-18, 24-25)
此处“我们的角”和“他的角”明显表示真理的能力。这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灵国度;“我们的王属以色列的圣者”表示神性真理属于主。“王”是指真理,主的王权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节)。“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表示力量在记忆知识或世俗学问和对真理的认知中。“手”和“右手”是指力量(参看878节),“海”和“河”表示记忆知识和认知(28, 2702节)。诗篇:
耶和华我的力量啊,我爱你!耶和华是我的岩石,我的堡垒,我的救星,我的神,我所信靠的磐石,我的盾牌,拯救我的角。(诗篇18:1-2; 撒母耳记下22:2-3)
“拯救的角”表示能力方面的真理;此处“力量”、“岩石”、“堡垒”、“神”、“磐石”和“盾牌”都表示真理的能力。
又:
在锡安,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我要使祂的仇敌披上羞耻。(诗篇132:17-18)
这论及主,也就是“大卫”(1888节);“角”表示真理的能力;“一盏灯”表示真理之光。撒母耳记:
我的心因耶和华而欢乐,我的角因耶和华而高举,我的口向我的仇敌张开,因我以你的拯救而欢喜。耶和华必将力量赐与祂的王,高举祂所膏立者的角。(撒母耳记上2:1, 10)
这是哈拿的预言,“角”表示真理的能力。
摩西五经:
他为牛群中头生的,有威严;他的角是独角兽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申命记33:17)
这是摩西对约瑟的预言,其中“独角兽的角”表示真理的强大能力,这也可从经上说他要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明显看出来。同样在诗篇:
你却高举了我的角,如独角兽的角。(诗篇92:10)
又:
耶和华啊,救我脱离狮子的口;你已经应允我脱离独角兽的角。(诗篇22:21)
神性真理因其高而被称为“独角兽的角”。这就是为何经上经常说“角被高举”,因为高举表示源于内层的能力。至于内在之物以“高”来表述,可参看前文(1735, 2148节)。
耶利米哀歌:
主在烈怒中砍下以色列的全角,将祂的右手从仇敌面前收回。(耶利米哀歌2:3)
“砍下以色列的全角”表示剥夺拥有能力的真理,这也是“将右手从仇敌面前收回”的含义。以西结书:
当那日,我必为以色列家使一个角长出来,又必使你在他们中间开口。(以西结书29:21)
“为以色列家使一个角长出来”表示使“以色列”所表示的属灵教会的真理增多,“开口”表示公开表明这些真理。
哈巴谷书:
神从提幔而来,圣者从巴兰山临到。祂的尊荣遮蔽诸天,祂的赞美充满大地。祂的光辉如光;祂拥有从祂手里发出的角,那里是隐藏祂能力之地。(哈巴谷书3:3-4)
这论及主;“祂拥有从祂手里发出的角,那里是隐藏祂能力之地”明显表示真理的能力;“巴兰山”是指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属灵之性或神性真理(参看2714节),这也是“光辉”和“光”。
在启示录,经上如此描述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
我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有七角,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启示录5:6)
“七角”表示神圣或神性真理。“七”表示神圣(可参看716, 881节)。“被派往全地的七灵”是指对这些真理的神圣宣告。
“坛角”只表示拥有能力的真理。在摩西五经,经上论到它们说:
要在坛的四拐角上作角,角要与坛接连一块。(出埃及记27:2; 38:2)
香坛同样要有四角;经上说,角要与坛接连一块(出埃及记30:2; 37:25)。因为祭坛是主和对祂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可参看921节)。祭坛是主的神性良善的代表;“角”是祂的神性真理的代表;角要从坛中凸出来,也就是与它接连一块,代表真理从良善中衍生出来。因为除了从良善衍生出来的真理外,其它真理并不存在(参看654, 1162, 1176, 1608, 2063, 2261, 2417节)。由此明显可知,“角”在正面意义上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
下面的例子所指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供祭司职分时,他们要取些小公牛的血,用指头抹在坛的四角上(出埃及记29:12;利未记8:15);亚伦一年一次要在坛的角上行赎罪之礼(出埃及记30:10);祭司犯了罪,就当献上小公牛,把些血抹在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3, 7);首领犯了罪,就当献燔祭,把血洒在燔祭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22, 25);有人或灵魂犯了罪,也要这样(利未记4:27, 30, 34);当洁净坛时,同样如此(利未记16:18-19)。这一切事都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一切祝圣、供职和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因为真理引向良善(2830节)。“坛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一点也可见于启示录:
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启示录9:13)
“金坛的四角”明显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声音是从四角出来的。“金”表示良善(113, 1551, 1552节),“金坛”更表示良善。
阿摩司书:
我为以色列的过犯而察罚以色列的日子,我也必察罚伯特利的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坛角必被砍下”,是因为那个地方不再有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代表;“伯特利”是指神性良善,因而被称为“王的圣所”、“王的家”(阿摩司书7:13)。用角里的膏油膏王(撒母耳记上16:1, 13; 列王纪上1:39)以同样的方式代表源于良善的真理。“油”是指良善(886节);但“角”是指真理;“王权”本身在内义上是指这种真理(1728, 2015节),这种真理拥有能力。
“角”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能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你们喜爱虚浮的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为自己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此处“角”表示虚假的能力。撒迦利亚书:
我举目观看,见有四角。我就对与我谈话的天使说,这些是什么?他对我说,这些是驱散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角。耶和华又指四个匠人给我看;我说,这些人来做什么呢?祂说,这些人是驱散犹大的角,以致无人能抬头;这些人来威吓列族,打掉他们的角,就是那举起他们的角抵触犹大地、使它四散的。(撒迦利亚书1:18-21)
“角”表示使教会荒废的虚假的能力。以西结书:
因为你们用胁用肩拥挤一切病弱的羊,又用角骶触,直到使它们四散在外。(以西结书34:21)
这论及利用虚假误导或迷惑人的牧人;“角”表示虚假的能力;“肩”表示他们所拥有的一切能力(1085节)。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毁灭了,并不顾惜,使仇敌因胜过你而欢乐;祂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17)
同一先知书: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此处“角”表示强有力的虚假。
诗篇:
我对自夸的人说,不要夸耀;对邪恶的人说,不要举角;不要高举你们的角,不要硬着颈项说话。恶人一切的角,我都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举起。(诗篇75:4-5, 10)
“恶人的角”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能力,“义人的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
但以理书:
见第四兽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铁牙;它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脚践踏。它有十角。我正思考这些角,看哪,其中又长起另一只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这角前连根被拔出。看哪,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大话。那时,因这角说大话的声音,我就观看;我愿知道第四兽的真情,头有十角和那另长起的一角,有三角倒在这角面前;这角有眼,有说大话的口。我观看,这角与圣徒争战,胜了他们,直到亘古常在者来给圣徒伸冤。他说,至于第四兽,它将是世上的第四国,与一切国大不相同,必吞吃全地,并且践踏嚼碎。至于那十角,就是从这国中必兴起的十王,在他们以后,又兴起一王,与先前的不同,他必制伏三王;他必说话抵挡至高者,必折磨圣徒;然后,审判者必坐堂。(但以理书7:7-8, 11, 19-26)
这在内义上论及教会的败坏状态。此处但以理所看到的事物,如兽,铁牙,有眼的角,说话的角,与圣徒争战、说话抵挡至高者的角,都表示教会里面虚假和异端邪说的状态。“角”表示强有力并盛行的虚假,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眼”,也就是理解力(2701节)被归给了它们;他们甚至说话抵挡至高者。“国”和“王”不是指王国和国王,而是指教导虚假的教义,这从它们在圣言中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即:“国”和“王”是指教导真理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导虚假的教义(参看1672, 2015, 2069, 2547节)。
在但以理书的别处:
我见有双角的公绵羊站在河边,两角都高,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我见那公绵羊往西、往北、往南用角抵触,兽在他面前都站立不住,也没有能救护脱离他手的;但他任意而行,自高自大。我正思想的时候,看哪,山羊中有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穿越整个地面。这公山羊两眼之间有一只角。他来到那只双角公绵羊那里,以猛烈的怒气向他冲去,猛击他,折断他的两角;公绵羊在他面前没有力量站立。后来,山羊中的公山羊极其自高自大,正强盛的时候,他的大角折断了,在它的原处又长出四个角来。很快,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有双角的公绵羊,就是玛代和波斯王;那公山羊就是希腊王;取代那一角的四角就是从这民族兴起的四国。(但以理书 8:1-27)
这在内义上论及“公绵羊”所表示的属灵教会的状态(2830节);经上描述了该教会的状态,它如何逐渐衰落并败坏。“山羊中的公山羊”是指那些拥有与仁分离之信,或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开始抬高自己反对良善,最终反对主的人。“公绵羊的角”是指属灵教会的真理,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山羊中的公山羊的角”是指已经逐渐退化为虚假的真理;此处提到的“国”和“王”不是指王国和国王,而是指真理和虚假,如刚才所述,因为从本质上说,主的圣言并不论述世俗和尘世事物,而是论述属灵和属天事物。
启示录: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用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3-4)
又:
我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有七头十角,在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又允许他与圣徒争战,并且胜过他们。然后,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羊羔。(启示录13:1-2, 7, 11)
又: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有七头十角;她是大巴比伦。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那十角就是十王。(启示录17:3, 5, 7, 9, 12-13)
显而易见,此处的“角”和但以理书中的一样,表示虚假的能力。
9468.“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表相爱。这从“朱红色”和“染过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朱红色”和“染过两次”是指属天真理,这真理和相爱的良善是一样的。天使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两个国度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在属天国度,内在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外在则是相爱的良善。这外在良善就是那“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所表示的;“朱红色”表示良善本身,“染过两次”表示它的真理。但在属灵国度,内在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外在则是出于信的顺从的良善。“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及其真理,是由于它在来世的表象;因为当这良善和真理的气场在最低层天堂呈为可见时,它就显为朱红色。事实上,从属天天堂降下来并在下面显现的事物从火焰取得自己的颜色,在下面因它所经过的中间天堂的光之亮白而变成朱红色。这解释了为何除了其它颜色外,朱红色用于居所的帘子(出埃及记26:1);柜子前的幔子(出埃及记26:31);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带子(出埃及记28:8);决断的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
“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就是属天国度或教会的外在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朱红色的毯子要铺在陈设饼的桌子上,再蒙上獾皮的遮盖物(民数记4:8)。桌子上的东西,尤其陈设饼表示属天国度或教会的至内层事物;而遮盖物则表示外层事物。也正因如此,将要收集起来的材料以这种顺序被列了出来;也就是说,首先提到的就是至内层事物,即蓝色和紫色;其次提到的是更外在的事物,即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细麻和母山羊毛;最后提到的是最外在的事物,即染红的公羊皮,獾皮;下文各处也一样。
由于“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外在属天良善及其真理,所以这种颜色被用来描绘圣言的外在意义和源于它的教义。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在至内层天堂显为一道火光,在中间天堂显为一道闪亮的白光。
圣言和源于圣言的教义在撒母耳记下被如此描绘: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约拿单;他写下来,要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使你们衣服加上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17, 18, 24)
“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表示提供属于相爱之良善的真理,因而提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段预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也就是说,真理因分离的信之教义而被扼杀,但又通过爱和仁的教义得以恢复。因为杀了扫罗和约拿单的“非利士人”表示那些捍卫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的人(3412, 3413, 8093, 8096, 8099, 8313节);“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表示为那些处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人提供构成教义的真理。“犹大人”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参看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5794, 5833, 6363节);“弓”是指真理的教义(2686, 2709节)。
耶利米书:
你这被荒废的啊,你要做什么呢?你虽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徒然美化你自己。(耶利米书4:30)
此处论述的是已荒废的教会;“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表示指明或教导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真理和良善的生活方式,因而指明或教导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同一先知书:
素来吃美好食物的,现今在街上孤单凄凉;素来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在朱红褥子养大”表示从小就在相爱的良善上接受源于圣言的教导。
由于包含在圣言外在意义中的事物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原因如前所述,所以那些利用圣言的外在意义来证实由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证实违背爱主和相爱的真理和良善的观念之人,就被说成是穿“紫色和朱红色衣服”。事实上,他们的外在因来自圣言而呈现出这样的表象;但他们的内在却是亵渎的。在启示录,“朱红色”就表示这类事物: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启示录17:3, 4)
这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这样一种宗教:其中圣言的圣物因被用来支持赞同恶魔般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虚假,因而被用来在天上和地上掌权而遭到亵渎。又:
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启示录18:16)
因此,“细麻,紫色料,朱红色料”也被列在巴比伦的货物当中(启示录18:12)。
由于圣言的外在方面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并且由于有一个流注从天堂出来进入人的记忆,而在记忆中,取自圣言的东西就显为这种颜色,所以朱红色用来提醒或记念某事,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又在底边的繸子上,加一根朱红色线,好叫他们通过它能记起耶和华一切的命令,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有意义的记号使用普遍的古代,人们习惯于系一根红线来记念或提醒某事,如我们所读到的他玛的儿子谢拉,收生婆在他手上拴了一根染过两次的线(创世记38:28, 30);又如妓女喇合,她将一根朱红色线系在窗户上,好叫两个探子能记得他们的诺言(约书亚记2:18, 21)。
由于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与他同住的真理和良善,就无法从邪恶和虚假中解脱出来,所以在洁净大麻疯时,就会用到“香柏木、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利未记14:4-7, 49-52);因为“大麻疯”表示被亵渎,因而被歪曲的真理(参看6963节);从这些东西中“洁净”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这些疾病中解脱出来。朱红色线以同样的方式用于从红母牛中所制成的除污秽和除罪的水(民数记19:6);“除污秽和除罪的水”也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和解脱出来。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染过两次”和“朱红”也是如此。这时,它们表示虚假和邪恶,也就是这些真理和良善的对立面,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这同样适用于“红”、“血”、“火焰”和“火”。它们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爱与信之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就是它们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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